《[虫族]原始社会一游》作者:乙醇烧 文案: 【注意】背景设定:雌雄分工不同,雌性狩猎,雄性采集。 宋端受够了他家雌君的冰块脸,打算勾搭个亚雌。 哪成想,他一睁眼居然穿回了原始社会,每天的生活居然是采野果?! 他可是从小到大连钱包都没自己拿过! 最讨厌的是,这个原始社会部落,居然有一个和他雌君长一样的虫! 这是什么鬼世界?? 娇气别扭攻×占有欲强受(雄×雌) 内容标签: 前世今生 婚恋 搜索关键字:主角:宋端,埃里弗 ┃ 配角:端,埃里 ┃ 其它: 第1章 第 1 章   这是第三天了,宋端依然站在风里发呆。   他望着眼前一望无际的草原,陷入深深的绝望。   在三天之前,他还穿戴整齐,正要去见那个好不容易勾搭上手的柔软小亚雌,结果眼前一黑,不知怎么就来到了这个破地方。   他刚一睁眼,眼前就是个脸膛黝黑涂着油彩的家伙,他面生皱纹,胡须花白,嘴里叽里咕噜地念叨些听不懂的语言。   “端啊,你可算醒了过来,这都第三天了,要是你醒不来,我们可要把你丢下了。”   周围的人里窜出来一个黑脸的人,颈项间挂着装饰,看得出来很是年轻。   “你们是谁?我怎么会在这里?”   宋端迷茫地看样周围,这里的人衣不蔽体,脸上涂画得五颜六色,刚才他第一眼看到的人是个雌性老者,他脖子挂着一串饰品,看到宋端的样子不由得皱了皱眉,走了过来,饰品叮叮当当直响。   老者摸了摸他的额头,嘴里念念有词,随后转头对在一旁围着他的族人说:“端刚从俄瑞斯神灵那里回来,他的灵魂与躯体还需要磨合。”   宋端这才发现,自己的身体一半被埋在泥土里。   而周围,是一望无际的草原。   这究竟是什么鬼地方?这里又都是些什么人?他的衣服呢?是谁把他带到这里来的?   宋端向这些奇怪的人怒吼着,但是三天滴米未进的身体格外虚弱,怒吼也成为了有气无力的抱怨。   宋端愣住,因为他说出来的话语,根本不是母星的通用语,而是一种奇怪的由喉咙呜噜出来的粗鲁话音。   在这里魂不守舍地待了两天以后,宋端这才明白,他是来到了原始社会,这个依靠着狩猎采集为生的社会。   根据经验判断,这里是秋季,太阳出来以后热度高,落山后则变得更加寒冷。   根据体验判断,这副身体不是他自己的身体。因为他的身体是保养得好好的奶白色,皮肤柔软,纤长美丽,尽管有了轻微近视也无法掩饰他身为雄子的精致。   而现在,这副身体矮小,肤色棕黑,视力优秀。   他的手原本细腻光滑,现在却磨出了厚茧,身体上尽是细小伤痕,最重要的是,他连一双鞋都没有!就这么光着脚站在土地上,随意践踏植物。   要知道,小时候他可是会因为鞋子一点点不舒适就难受到嚎啕大哭,现在却没有一点痛痒感!   身体的变化都是小事,这里生活就太恐怖了!   不能每天洗澡,没有一日三餐,没有内裤,没有上衣,只能围着一个裙子围在腰间四处乱走。   晚上还要和一大堆人挤在同一个洞穴,各种气味混杂在一起的怪味,他晚上睡不着觉 ,在洞穴角落里只好瞪着眼睛看洞顶。   “端啊,你的魂还在俄瑞斯大地之神那里吗?什么时候你才能帮助我们来打这些稻谷呢?”   发出声音的是一个未成年雄虫,他是原身一起长大的好友,也是他醒来时第一个上来询问的雄子。   他现在正在和族里人坐在一起,成熟的稻子装在有凹陷的石块(像盆一样),举着粗大的木棍向里面砸,稻子受力,轻薄的壳就飞出来,留下里面小小的白米。   这个部落他见过的一共不到二十人,九个雄子,五个雌子,还有三个已经会跑的幼崽,和一个蛋。现在出来的雄子只有八个,剩下一个留在洞穴里孵蛋,到了时间就会有下一个雄子去替换他。而雌子有三个人是每天拿上长矛出去狩猎,另外两个留在这里保护族人。   说是保护,宋端却看得清楚,他们明明就是懒洋洋地躺在太阳底下,时间到了就晃晃悠悠过来吃饭,吃完又回去躺着,连幼崽都不帮着带一下。这要是放在现代社会里,那是没有雄子肯要他们的!   这个部落的人却都习以为常了,雄子每天要早早起来,拿雌子狩猎回的肉块,或是雄子找植物根茎,去一里外的下游装取水源,用早已晒干的树枝或稻草,在石头围成的灶台里,用燧石生火,开始做饭。然后,一些雄子留在守在雌子保护的领地范围内,为稻子去壳,准备下一顿食物,剩下的则纷纷远出,去出继续找寻果实,挖取植物根茎。   食物稀少,一天只有两顿饭,每顿饭里只有少少的盐来调味,没有任何其他调味品,就是盐也是从其他部落里交换过来的,量少价格昂贵,味道还发苦。   第一顿饭宋端是皱着鼻子硬塞下去,第二顿说什么也受不了了,赌气就不吃了。可惜,这里不是现代社会,没有人会为了一个未成年雄子的赌气而惊慌,单独给他开小灶。   可能是因为这副身体即将进入成长期,食量异常大。第二顿饭没吃,晚上就饿得头晕眼花,睡不着觉。   到了第二天早上,也就顾不得雄子的颜面与现代人的忌讳了,尽管稻米里掺水太多,硬茬扎嗓子,外加不知原料的配菜,还是囫囵吞枣,填饱了肚皮。   而现在,宋端借口还不太适应,光明正大地站在部落领地里远眺发呆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原始人诞生在温暖热带,宋端看到的黑皮肤是为了耐热环境而演化的,不过文中描写是亚热带,有四季之分。宋端本人是浅色皮肤,也是虫族在北上高纬度地区耐寒演化而来。 第2章 第 2 章   日头逐渐升高,那些雄子们依然坐在那里专心致志地砸米。   刚才和宋端说话的雄子,奇,性格活泼。   短短一个上午,他已经溜到宋端身边三次了,不停地询问宋端,俄瑞斯的宫殿是什么样子,那个宫殿是不是没有黑夜,有没有高高大大的特别漂亮的雌子守护神,是不是真的有堆得山峰那么高的砸好的稻米。   宋端对他的话头不感兴趣,但是好过和那些在泥浆里打滚出来的肮脏小崽子们说话。   奇比原身还要矮,说起话来轻轻柔柔,眼睛忽闪忽闪,像天空最亮的星子,纵然是一身不符合当下审美的微黑皮肤,也十分可爱。   宋端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着,其实他也坚持不了站立太久,很快就坐在地上。   前两天宋端还是很讲究的,嫌脏不肯坐。今天没注意,聊着聊着,自然而然地坐下了,等醒悟过来,发现坐在满是尘土的土地上也没什么大不了,就继续安心聊天了。   这时,一个雄子突然从远方奔跑过来,他身体矫健,线条流畅,宛如古代大理石雕像一样优美,纵然是宋端的眼光也挑剔不出缺陷。   “快,快跟我走,带上咱们最大的皮袋,我们发现了一颗结满果实的树!”   雄子瑞满头大汗,但并未因长跑而乏力,说话中气十足。很快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重视,就连在一旁晒肚皮的两个雌子也支起身体,走了过来。   宋端站在原地,好奇地看着雄子一窝蜂地钻进了洞穴,有的手拿长矛,有的拿着石斧(不是斧子,是一侧锋利的石块,刚好可以握在手中),有经验的年纪大的雄子抱着幼崽,紧跟在瑞的身后。   宋端和奇几个年轻的小雄子则跟在大龄雄子身后,宋端想走到瑞的后面,却被奇连忙拉了回来,“咱们要跟在他们身后走,这是规矩。”   而两个雌子则远远地落在他们身后。   前行到了一半,瑞就有了点迷路的迹象,一个抱幼崽的雄子黎把他拉到身后,黎的脖子上挂着的饰物最多,显然地位超然。他与瑞叽里咕噜说几句话,随后就变成了黎带路。   他们来到了一棵高大的树前,树上结满了红色果实。   早先出来的雄子们一个个都坐在不远处,看到了宋端他们还愉快地招了招手。看到他们旁边丢弃的果核,可以猜到他们一定是自己先吃饱了。   这边黎冲他们笑着,指挥瑞和奇爬到树上,黎本来也想叫宋端上树的,但考虑到他才恢复不久,手脚怕是不灵便,别再摔伤了少了一个劳动力。   年纪小的雄子嗖嗖几下就窜到树上,踩在粗壮枝干上,手指灵巧地摘下红艳艳的果子,丢到地上。树下的雄子撑开皮袋,拾起这些果实,他们边吃边捡,连幼崽们都在身边蹦蹦跳跳一起帮忙。   宋端就被黎粗鲁的声音吆五喝六,心里说不出的别扭,却又不敢再任性。   他虽然任性,但是不愚蠢。昨天黄昏时他看到了几个雌子狩猎回来的长角鹿,每每夜半能听到的狼嚎狮吼,偶然一次走出领地边缘,看到秃鹫们站在啃食干净的白花花的骨架上,还有不远处在草丛间出没的露着尖牙发出吠叫的鬣狗。   这个世界危机四伏,早不是雄子可以随意任性差遣别人的现代。   为了活命,他必须要紧紧依附这个原始部落。   领头的黎在呵斥他,果实必须连树枝捡起放入口袋,注意脚下别践踏了果子,每一个果实都是珍贵的。   宋端拾了几个,果实只有指节大小,并蒂生三五个,皮袋不知是哪种动物皮毛,底部用针锁住,但针孔太大,小小的果实很容易漏下去。   带幼崽的三个年长雄子在底下一会儿指挥上面,一会指挥下面,他们则站在那里,靠幼崽拾给他们的吃了个饱足。   宋端不太理解他们为什么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,果子连洗都不洗。他上午吃的饭食还将将足够,不是太饿,就打算等返回洞穴在溪流边清洗一遍再吃。   等回到洞穴以后,宋端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们要吃得那么疯了。   他装得满满的皮袋被收走,所有果实堆在一起,放置在洞穴深处凉快地方,以期能多保存几日。   太阳下山,雌子们空手归来。   狩猎大型猎物并不非每次都成功,赔了武器又挂了彩家常便饭,因此雌子经常会保守选择找小型猎物,但这次他们明显是奔着大型猎物去的。   这次,只是部落很平常的一天,雄子们将采集的果实分给雌子,却没有宋端的份。   “为什么没有我的?!”宋端即使再能忍(比起现代雄子),也忍不住去找黎质问。   “下午时,果实就在你面前,你怎么就不吃呢?”黎现在脾气很好,在哄睡幼崽。   “都是泥土灰尘,我想洗一洗……”   “端,我不知道你去了什么地方,见识过什么奇怪的习惯。   你要记得,所有好的东西都不要留到以后,有吃的就大口吃,有喝的有大口喝。   谁也不确定下一刻,他是继续在族人在一起,还是回归到了俄瑞斯的怀抱。”雄子淡淡地说道,   他怀中的幼崽打了小小的呵欠,哼唧着翻个身,雄子赶忙又拍了拍安抚着。   “可是,我今晚还没吃饭!”宋端听不进去他的话,他现在饿得难受。   “今晚的份额已经分完了,你等待明日太阳升起再和我们吃吧。今晚,我保证你不会遇到危险。”雄子把幼崽哄睡了,就抱进了洞穴。   宋端在原地生气的直跺脚。    第3章 第 3 章   第二天清晨,宋端被洞穴里吱哇乱叫的呼喊吵醒。   “端,端,快起来,埃里回来了!”奇推搡着睡在地上的宋端,还将他盖着的皮毛给掀掉了。   秋日清晨冷飕飕的风把宋端激起个激灵,他嗖地坐起来,可怜巴巴地把几块缝在一起的皮毛摸索着搂到自己身上。   自洞穴入口处进来一个高大人影,他长发披散,头发的阴影搭落在肩上。他身材健壮,蜜色肌肤,只有关键部位围了一块棕色皮草,左右脸颊上、额头上画了三道彩色,脖子上挂着的由各种兽骨兽牙组成的饰物,好像整个部落的一半猎物勋章都挂在了他的身上。   埃里蹲下身,伸出手,拇指和食指掐了宋端的脸。宋端这时候还没睡醒,眼睛半睁不睁。   “端啊,都这个时间了,你怎么总是睡不醒呢?”埃里声音里带着浓浓笑意。   听到熟悉的声音,宋端勉强睁开眼,一看到熟悉的脸,瞬间清醒了。   眼前这个埃里,居然和他在现代的雌君,埃里弗,长得一模一样!   埃里拍了拍他的脸,“怎么了,我才走了几天,你就不记得我啦?真让人伤心。”   埃里的眼睛笑得弯弯的,像是星空揉碎在眼波。   “你……”   你怎么和他长得一模一样。   看到埃里的笑眼,宋端忽然想问,却停住了。   奇跑出了洞口 ,又跑了回来,大声喊道:“埃里,你这次猎回的幼象好大,好大!”。   边说手还在空中比划着。   “端,你来看看我猎回来的。”   埃里拉起宋端,直接往外走。宋端早起腿脚还有些软,差点绊了个踉跄,埃里连忙扶住他,继续往外走。   你就不能放我回去继续睡觉吗??宋端腹诽。   来到洞外,宋端一看到眼前彻底震惊了,居然是卧倒的一头半人高的幼象,它几乎堪比一个半飞行器大小。   旁边的人大呼小叫,对埃里尽是赞叹。   “果然是埃里,每次都能独自猎回这么大的猎物!”领头雄子一改昨夜对宋端的冷淡,热情说道。   “埃里叔叔最厉害,”小幼崽围着幼象蹦蹦跳跳。   甚至连在洞穴里孵蛋的雄子也跑出来看了一眼热闹。   雌子们的表现就很直接,年纪最小的两个发出啧啧赞叹,央求着埃里下次打猎带着他们,和埃里差不多大的雌子则远远地站在一边,抱着肩膀,忿忿不平。埃里看也没看他一眼,除了分出两分心思来应付族人的赞叹,剩余八分都落在宋端的身上,等待他的夸奖。   然而久久不见宋端回话,埃里的兴致明显低落下来,期待的目光都暗淡了。   明明不是对他已经烦腻了吗?   为什么看到他的低落,心就像被针扎了一下?   宋端错开他低落的神情,走到幼象旁边,像他人一样,敷衍地说了一句:“猎捕到这头幼象,真的很厉害。”   埃里眼中的光彩一下子就回来了,他走到宋端身旁,拉住他的手,道,“我一直很厉害的,以后也会很厉害。”   宋端面对埃里的神采奕奕,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   埃里一下子凑到他耳边,“端,你成年后只陪我,别去碰其他人,我也只要你,好不好?”   ??   这是什么情况?   宋端懵逼。 第4章 第 4 章   早饭吃得十分丰盛,幼象肉和稻米混合,加水和盐,在陶罐里煮成了糊状,每人都分到了饱足的分量。吃完以后,领头雄子竟然还跑到了洞穴深处,捧出了一个泥封的陶罐,另外的雄子们看到陶罐,都欢呼了一声,纷纷围到陶罐周围。   黎,又指挥着另外两个带幼崽的雄子去捧出三四个陶罐,甚至连雌子们都围了过来,眼巴巴地看着中间。   “大家不用愁接下来几天的食物,让我们一起庆祝一下吧。”黎说道。   说着,他打碎泥封,一股发酵过的酒香味飘散出来。   黎抱着泥罐给在场每个人的石碗中倒出紫红色液体,他们将碗举过头顶,大声地:“感谢神灵的施予。”   声音震耳欲聋,震痛了宋端的耳膜。   人们迫不及待地大口饮了起来。   宋端看到碗底残余的碎渣物质,不禁有点反胃。   他不是没有喝过葡萄酒,可第一次见到这种还带着果肉渣宰的,尽管闻起来一阵酒香,但是尝起来确实一股子酸涩味道,宋端只抿了一点点,就皱紧了眉,实在难喝得很。   埃里凑了过来,把盛得满满的一碗递到宋端眼前,“端,你不是最喜欢喝这个吗?我的都留给你。”   宋端嫌弃地推走碗,“我不喜欢了,我不要。”   他连自己那碗也推给埃里。   埃里反倒惊疑,“你怎么转了性?以前我给你你可是一下子就喝了。这东西一年咱们只能喝到一次,你别再像前年冬天那样和我说你后悔了。”   “不后悔不后悔绝对不后悔。”宋端巴不得离那东西远远的。   “你自己说的不后悔,到时候可不许挠我。”埃里一饮而尽,一抹嘴,冲宋端嘿嘿一笑,拉着他站起来,走出部落聚集的人群。   其他人在饮完一碗之后,又自觉地自己去敲泥封再喝。   果酒度数不高,但很快大家都开始自发地围在一起,转圈跳舞。他们拍着手,发出古怪的音调,很快,这音调就成了一支曲子,奇怪而又和谐。   他们欢唱着,旋转着,舞动着。   不知从谁开始,一个雄子拉住一个雌子,抱住他,舔他的脖子,他们互相接吻,撩起皮裙,就地就展开了一场嗯嗯啊啊的活动。   其他的雌子雄子也迅速展开了相同的活动。   有几个雄子甚至都围绕在雌子身边,抚摸他,亲吻他,一个雄子下来之后,另一个雄子很快上去了。   未成年的雄子们抱在一起,抚摸对方未成熟的身体,发出愉悦的声音。   就是连幼崽们,也好奇地学着成人的举动,在彼此的身体试探着。   雌子、雄子就这样轮番换着对象,发生行为。   宋端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幕,胃部发生了抽搐,恶心得想呕吐。   这个现场的肉色与声音简直令他太过恶心。   原始部落,都这样恶心的吗?   无论大人,孩子,都是这样的令人作呕。   埃里从他背后抱住他,手轻轻搭在他的腹部。   “端,我很抱歉每次都把你拉出来。我想和你在一起,只和你在一起,不想你触碰别人。尽管我知道,这种想法是不符合神灵的意愿。但是,从两年前,我就在等你成年。我只想怀你的孩子,不想要别人的。”   在这个原始部落,性|爱自由,只要彼此愿意就能就地来一发。   他们相信雌子只有和多名雄子一起性|交,才能够生出虫蛋。   随意的性|行为,是原始部落里特有的现象。   只是,却出了埃里这个奇葩。   他,看上了端,甚至想要只被端一人所抱。   这样的性|冷淡的雌子在部落里并不受欢迎,但是他优秀的狩猎技能,却使族人无法离开他,大家也就默认了他的奇葩行为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在原始社会,异性发生关系自由随意,纯凭意愿。同时原始人认为女性要和多个男性结合才会成功孕育后代。幼崽是部落共同抚养,幼崽的模仿行为,在原始人时期允许发生。 第5章 第 5 章   宋端掰开埃里的手,转身与他面对面。   眼前笑着的埃里,和现代那个面容冷漠的埃里弗重合在一起。   他狠狠地推开埃里,一字一顿对他说:“你有什么资格这样对我说话?你又凭什么这样要求我?”   埃里的笑容垮下来,眼中星光暗下来,但他依然拉住宋端的手,不让他离开。   “端,你以前不还是答应我,等你成年我们就在一起,不和别人玩吗?”埃里急急道。   “我,真的,答应过你?”宋端冷冷道。   “你,你,”埃里急得脸都红了,“我们不是有默契的吗?”   宋端甩开他的手,摔下一句话,“我没答应过你,过去不会,未来也不会。”   埃里想抓住他,闻言手却缩了回去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跑向了族人的乱\\交里。   宋端不喜欢眼前的场景,他只想找个地方好好静一静。   他避开众人,走入了洞穴。   洞穴天然形成,接近洞口处容积约百平,足够部落二十人的日常生活。再向内走,则是只容一人通过的窄缝。宋端刚来的第一天就注意到这里,但是从来没有进入过。   通过窄缝,扑面而来一股寒冷气流,气温下降了几度。   宋端搓了搓手,周围岩壁嶙峋,找不到平坦能坐下的石块,只得继续向前走。   这个通道越向里走就越宽阔,也越向地下深入。   石壁上凝结了水滴,不少地方还生长柔软的青苔。   终于找到了一块还算平坦的石头,上面没有青苔,人为铺着厚厚的一层,最上层是柔软的皮毛,宋端一抹,上面已经结了一层淡淡的湿气。   宋端看了一眼自己腰间只围了一层皮毛,现在他都这副德行了,也就不顾忌湿不湿,直接坐下来。   他的本来目的是什么来着?他想一个人静一静。   可是,真的一个人坐在这里,又不知道该想些什么了。   思绪飘回了他在现代的生活。   他的家里特地砸掉了原来装配的标准窗,安装了更大的飘窗,就是因为他喜欢阳光照射进来的样子。   埃里弗一直顺他的意,他们在房间里铺上柔软的毯子,浓情蜜意时恨不得天天抱在一起,融为一体。   埃里弗不好说话,也总是冷着一张脸,一点也不像是埃里,笑起来时那么好看,好看得快把他的魂勾走了。   埃里弗是个顶顶合格的雌君,虽然忙于工作,不会像别人那样留在家里陪他,但仍将他的生活起居都照顾得好好的,照顾得没有人能挑出一丁点毛病。   越是想到他的好,心里却越是委屈。   埃里弗大他六岁,在他雌君的眼里,他就是个孩子。   把他当作孩子照顾,也把他当作孩子哄。   而不是当他的雄主。   手按在坐垫的柔软皮毛上,却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。   宋端回头一看,差点魂飞魄散。   那是一个圆润的,惨白的头盖骨,两个黑洞洞的窟窿无声地盯着他。   宋端一下子站起来,慌乱之中,看到了在平坦巨石的后面,是无数森森白骨。    第6章 第 6 章   埃里一直跟在宋端身后,开始是怕他加入族人的狂欢里。   他本来藏得远远地,怕被宋端发现,但听到尖叫声,生怕端遇到危险,赶紧冲上前去扶起了他。   “端,是滑倒了吗,你没事吧?”埃里是真的担心他受伤。   宋端却没精力注意埃里,全部心神都在眼前那堆可怕的仿佛无尽的白骨山上。   “都,都是白骨。”   埃里温柔地抚摸宋端的后脑,“那是我们的亲人呀,你看,”   埃里指了最近的落在石块上的,“那是三个冬天之前送进来的雄子,他曾是比你小,现在你比他大。”   埃里又指了白骨堆上最上面的,“那是我的父亲,他生下了我,曾经是带幼崽经验最足的,但是在蚊虫肆意的夏日,他高热不止,最后被送到了这里。”   “这里,都是……”   “都是我们的亲人,没有什么好怕的。”埃里的声音格外温柔,神情也格外温柔。   埃里弗从来没有这样温柔的对他说过话。   他不知什么原因来到了这里,离开了他生存的现代,来到了荒蛮的原始部落。   也许,就是上天看不得他太过痛苦,才决定要帮他一把。   埃里弗离开了他,但是埃里来到了他身边。   也许,埃里就是他来到这里的原因。   他来到原始部落,就是为了遇到埃里。   宋端双手紧紧抱住埃里的手,像是溺水的人,“埃里,你,你会一直和我在一起,对吗?”   埃里不明所以,拍他的握住自己的手,“从十年以前我就这样和你说的。”弯下腰看了看他的腿脚,捏捏他的膝盖,脚踝,“磕伤了没有,还能走路吗?”   宋端立即摇摇头,“没有”。   在埃里的搀扶下,仿佛失去知觉的双腿向前迈出了小小一步,却“哎呀”一声,差点跪倒地上,连累到埃里也踉跄一步。   “对,对不起。”宋端愧疚道。   “这并没什么大不了的,道什么歉啊。”埃里笑道。   埃里笑起来的眼睛是那样好看,曾经,他就是被埃里弗的笑容打动,才决定与他成婚。可是结婚以后,他却再也见不到他的笑容了。   宋端失神地用手盖住埃里的笑眼,如果,他再也回不到现代,那么留在这里也一样。   离开那个伤心的地方。   “端,你又想对我耍什么新花招吗?”埃里以为雄子要像以前一样,和他耍什么小把戏。“这里太冷,我们先出去再说。”   “好,好的。”宋端适时打了个寒颤。   “我来背你吧。”埃里蹲下身,“你现在看起来不太好。”   “还是不要吧……”宋端犹豫着,一雌一雄,那么亲密的身体接触,实在不太好吧。   “年纪还小时我就背过你了,你这么大了怎么反而疏远了?还犹豫什么,快上来啊。”   在他们还是幼崽时就在一起玩,但在埃里成年以后,端对他的态度却变得疏离起来。   在这个三万年前的原始社会,心智计谋远远没有现代复杂,埃里单纯以为是端不再喜欢他,不想和他好。   可是今天,端将他最爱的酒都给了他,这就代表他们的关系还有发展的可能。   宋端的胳膊搂住埃里的脖颈,一阵腾空,他被埃里背了起来。   埃里的身体十分温暖,背膀结实有力,胳膊牢牢地圈住他。   宋端将脸贴在埃里背后,耳边听着埃里热情的话语,眼泪忽然滚落下来。 第7章 第 7 章   宋端再三地向埃里寻求承诺,埃里不耐烦地一遍遍回应他,直到他在埃里的背上沉沉睡去。   部落里人们,早已结束了狂欢,横七竖八,懒洋洋的晒太阳。   埃里把宋端放到柔软的草地上,眼睛注视着他,躺到他身旁。   宋端脸上犹带泪痕,却自己循着温暖的热源,靠到埃里身边。   指腹轻轻抹去泪痕。   我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,但是,我活着一天,就不会抛下你,不会让你白白等死。   埃里不知道,这是他的目光是多么温柔。   宋端到来的是最好的时节,食物大丰收的时节。植物的花朵卸下果实成熟,动物为了寒冷的冬季开始储存脂肪,把自己喂得膘肥体壮。准备南飞的在今年出生鸟羽翼丰满,在水面上滑翔训练飞行本领,一样都好捕捉。   宋端在这段日子吃过了果核占据果肉一半的果子,还有又酸又小又涩的野葡萄,吃完了满手都是洗不掉的紫色痕迹。宋端见识过肉厚籽小糖分高的现代水果,面对原始社会的原始水果心中嫌弃得不行,但是这副身体却认为是美味。在现代,随处可见的糖果,在这里却成为一年才勉强能吃上几回的奢侈。  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,自己生活里习以为常的东西,在远古时期,在原始人的生活里究竟是怎样的稀少且难得。   因此,等宋端知道了日常食谱里竟然有烤得黑乎乎的蝗虫,拨了皮的老鼠,没有砸碎壳的蜗牛,甚至还有巨型壁虎(宋端只认识壁虎,就这样称呼),他已经能够一边与身边人谈笑,一边面不改色地吃下去。   有一次,他和奇还在枯黄草甸之下,翻找到几枚硬壳的大理石花纹的蛋。宋端回来的路上笑得不行,从年长雄性那里学来的本领知道,冬天可不是带幼崽的好时候,真不知道什么动物会这样蠢笨,在这种季节产卵(宋端只学到一点皮毛,不知道有些动物要特殊看待)。   穴居生活过得甚是平稳。   有一次,雌子们外出猎回了狼。埃里从怀里拎出来一个小狼崽,送给宋端解闷。狼崽还是活的,眼睛才刚睁开,毛茸茸的小小的一团,全然没有攻击性,还会用还没有长牙的牙床去磨他的手指。   这个娇小的,圆滚滚的东西,却没有在宋端怀中活太久。它太小了,还只会吃奶,饿得哀哀地叫唤。   宋端身边根本没有奶能喂他,只好喂了点米汤,晚上睡前还柔软的小狼崽,在第二天早上就身体僵硬,顺势成为部落里早餐的食材,瓦罐里的食物。   宋端躲在角落,悄悄落泪。肉食的气味很香,但无法减缓他心中的罪恶感。   他还从来没有亲眼见证过一个生命的逝去。   埃里坐到他身边,递给他石碗,被宋端推拒。他不明白为什么端在伤心,只知道一定要吃东西,才能活到下一顿开饭。   宋端还很年轻,一大家子人亲疏有别,但都身体健康。   朝不保夕,就是原始人的生活,也是埃里从小到大早已习惯的生存方式。   谁也不敢确定,会不会上一刻还坐在身边谈笑的人,下一刻就成为其他野兽嘴里的晚餐。   这是血腥的狩猎与被狩猎的时代,而不是那一个由三万年后由虫族建立起来的文明城市,可以任由虫族成员安全轻松,恣意放肆地享受生活。   在这个社会里,是否能活到40岁,都是一场奢望。   雌性的狩猎职责,使得他们要面临着更大的失去生命的威胁。   雄性要尽可能的保证让雌性在怀孕的四个月里,平安将蛋生产下来。   但是若只有单独一个雄性,完全无法应对孵育全部过程,说不好会将稚嫩的幼崽折损在手里。雄性只有依靠部落里年长雄性的经验和其他雄性帮助,才能勉强的松一口气。   原始人的生活十分简单,为了下一顿饭活着,为了见到明天的太阳睡觉。大家时常玩闹,唱唱歌跳跳舞,用动物的骨头制成简陋乐器,从喉咙里发出怪异的调子组成这片地域最为平常的一支歌声。   愉快简单的日常冲淡了宋端对于死亡的恐惧。   原始人对于死亡已经看淡了,他们会将濒临死亡同伴抬到宋端曾经去过的山洞最内部,搁置在柔软的皮毛上,留下一点食物后离去。   若他们康复了,就再回到部落里,继续与大家在一起。若是没有康复,那么就再也没有然后了。   宋端想起外出采集,误食毒果的雄子浑身抽搐,口吐白沫。   带头雄子黎和其他几个族人立即跪下身,用手抚摸他的额头,说:“愿你得见俄瑞斯而安息”,随后将手边的泥土一捧捧洒在他身上,拎走他的皮袋,仿佛一切没有发生一样,继续谈笑去寻找食物。   洞穴里孵化的虫蛋到了时间,小幼崽破壳而出,那个小家伙太过雄壮,每次夜里啼哭都声嘶力竭,必然要亲生雄父一刻不停地来回走着哄着。   在他们食物匮乏的那两天,小家伙同样哭喊到嘶哑,雄父也哄不睡,他的声音惹怒了本就一肚子火气的雌子,他直接走过来一把夺过脏兮兮的襁褓,举在手上,狠狠摔在地上。小家伙还活着,依然发出猫一样的声音,最后了结在这个雌子的手上。   六个月的孵化成果毁于一旦。   然而,雄子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悲伤,他的脸上只有一种“总算解脱”的释然。   那一刻,在一旁目睹了这一切的宋端却感受到了自己异样的平静。   这个对死亡与杀戮习以为常的世界,很可怕。   最可怕的是,他的血液也变冷了。 作者有话要说:  现代人吃的水果,都是经由祖先世代择优培育而来的。 原始社会,成人杀死幼崽不需要理由,有时可能就是“他太吵了” 第8章 第 8 章   冬季来临,部落向相邻部落的巫师长老交易了一些据说得到俄瑞斯庇护的草药,宋端怎么看怎么像是随手抓的一把枯草烂叶。   第三场雪飘落的清晨,宋端因为着凉受寒,开始咳嗽不止。   他并不是第一个感冒的人,之前部落里陆陆续续倒下了四五个,雌子雄子,成人幼崽都有。   起初黎以为只是例常的感冒,每逢冷热交换之际,体弱的人总会不舒服几天。直到倒下了两个雌子,久久不见好转,他才感到事情有些不对。   因此用黎去与邻部落的长老做了交易,长老是附近几个部落中唯一生存到五十岁的人,他经验丰富,见识很多,大家都很敬仰他。这次,黎用头猛兽,以及雄子们新打磨出来的工具作交换,获得了那些草药。   他给生病的人们就水喂下去,大人先好转了,但一个幼崽却当夜高热不止,还没见到第二天的太阳,身体已经僵硬了。   黎同样给宋端灌下了草药,干枯草叶咽下去剌痛喉咙,草叶被宋端咳嗽呛出了许多,黎看到地上落下的用部落财产换回来的珍贵草药,心痛不已。   从宋端身体有了异样,埃里一直陪在他身边照顾。   但下雪天是最好的狩猎时机,有些小动物会忍出来寻找吃的,在雪天狩猎一向是埃里的专长,他只好和部落中的雌子们一起出去狩猎。   约莫下午的工夫,宋端的额头热得不行,奇一遍遍用雪给他降温都没用,他的鼻子不停流血,,脸上涨得通红,身上大汗淋漓,明明热得不行,却还连连说冷,说痛。   黎急忙去请来了邻部落的长老,长老一把胡子,看到宋端的样子,问了他两句话,又摸了摸他的温度,摇了摇头,道:“留不住了。”   奇在旁边没忍住,哭出了声。   长老说留不住的人,就从没有活下来的。   宋端头昏脑涨,听不到他们的话,看到白胡子离去的背影,恍惚间似乎也明白了。   埃里刚刚回到洞穴,就听到了长老的谈话。   他手里兔子掉落在地上,转身追出去抓住长老的肩膀,质问他刚才说了什么。   长老并没有生气,只是说,“他的时间不多了。”   “怎么会,怎么会呢?他早上还好好的,一定是你的草药出了问题,一定是!”埃里飞奔回洞口,捡起他的猎回的兔子,“长老,你一定还有其他办法救救他,上次他不也是在你的救治下回来了吗?我可以给你们更多的猎物,只要你能救好他,我都可以猎捕回来的。”   “这次不同,他是感知到了大地的召唤,将要回到俄瑞斯的怀抱,享受永久了安宁与喜乐。上一次,俄瑞斯让他重回到这里,已经是最大的恩宠了。”长老拍了拍埃里的肩膀,“有什么想说的,就去说给他吧,再晚就来不及了。”   埃里失魂落魄地回到山洞,却正好看到一个雌子背起宋端,要往洞穴内部走去。   “你在干什么!放下端!”埃里大吼一声,镇住了那个雌子。   “他就快不行了,他要回去了。”雌子口中的“回去”是指回到俄瑞斯那里,他们相信死亡以后的归处是大地之神的神殿,而山洞底部是最接近俄瑞斯神殿的地方。   “他还好好的,你放下他!”埃里大喊。   “埃里,端要回去了。”   “放下,放下他!”   雌子望向一旁的黎,黎点点头,将宋端交给了埃里。   “埃里,端不能继续留在这个洞穴里,否则其他人也会开始发热的。而且长老也说了,他要回到大地之神的怀抱。”   “你们不许把他送下去,我带他走,立刻走出这里,不会留在洞穴里。”埃里把宋端紧紧抱在怀里。   “外面风雪太大,你会迷失在雪中,在外面冻死。”黎望着这个他看着长大的,柔声道。   “不,不会的,神灵喜爱他,不忍心这么早就带走他。我走,我立刻就走,立刻带他走。”   “埃里啊,你是决定要去旅行吗,丢下你的族人,丢开你的庇护,将俄瑞斯的守护远远抛在身后,独自一人踏上未知的旅程?”   “对不起,黎。”埃里紧紧抱着宋端,凝望他发红的脸,不停擦拭他的血。   黎从旁边的小岩洞中拿出石碗,里面是冰雪与泥土调和,食指点进泥浆,印在埃里的额上。周围的人都惊愕地看着这一幕。   “你准备好要去旅行了,是吗?”   “您已经为我点上了泥印,我注定要离开这片土地。”   黎拥抱埃里,亲吻他的脸颊。   “我真不明白,我的孩子,你为什么不肯放下端,让他安然归去,回到神灵的怀抱?”   “不不不,我不能放下他,别人碰他我会发疯。”埃里笑着说,泪从眼眶里流淌下来。   “向前走吧,不要回头,不要后悔。”   埃里接过族人给的属于他的包裹,走出洞穴。   奇望着他的背影,突然跑出去,追上埃里,把手中的骨笛交给他。   “端以前就很喜欢我的骨笛,我答应做给他,但还没来及给他做一支,”奇望了望缩在埃里胸前的宋端,想再摸摸他的脸,却被埃里挡下了。   “我这支骨笛就送给他,埃里,以后端好了,就回来吧。”   “我不会回来了,早晚都想带走他了。”   “埃里,你怎么能这么说,你知道黎只是在顺着你的意思说话,他不是让你永远离开我们,你还是要回来的!”   “我知道黎在想什么,但是我不会再回来,我会去往南方。   我不喜欢别人碰端,也不喜欢别人碰我,我不适合这里。   我以前听别的部落的人提到了南方,那里是一雌一雄,我想那里才是适合我们的地方,”   “埃里!那种随口说说的奇怪地方,你怎么能信?再说,现在端随时可能死去!”   “奇,谢谢你。赶快回去吧。”埃里刻意避开奇的最后一句,错身而过。   奇望着埃里的背影,只见他一步步走入风雪之中,白雪覆盖了他最后的身影。    第9章 第 9 章   宋端醒来,眼前时一片刺目的白色,白色的床,白色的墙壁,白色的百合。   旁人见到他醒来,关切地询问有没有哪里不舒服。   宋端张开口,嗓子却异常沙哑,雌父喂给他一杯水,温度适宜。   水润了喉,他才得以说话,“雌父。”   “你醒了就好,都昏睡三天了。”   有人推门而入。   “孩子醒了?什么时候醒的?”   宋端的雄父手里拎着饭走过来,放在桌上,摸了摸宋端的额头,“果然已经不热了。”   “雄父,雌父,我发生了什么?”   眼前一切现代化的机械器具,那样熟悉却又陌生。   没有风雪,没有草原,更没有原始部落。   “埃里弗和我说,你喝了你雄父的樱桃酒导致过敏性休克,送到医院抢救后你却一直不醒,昨晚又发了烧,打了退烧针才好。”   宋端隐隐想起一些记忆,他的父亲们向来不允许他接触一点酒精,可是那天他打开了雄父藏酒的酒窖,选择了一瓶图案好看的,喝下去没多久就浑身奇痒无比,胸口双手像僵尸那样血丝蔓延,又恶心想吐。   他开始还撑着脾气不肯给埃里弗通讯,后来实在受不了,临昏过去以前,才拜托了小区的保安送他到医院。   然而,他却想起了在原始部落的记忆,埃里宽厚温暖的胸膛,他的意识渐渐模糊,却听到他不停说:端,你再坚强点,你会撑过去的。   很抱歉,埃里,我撑不过去,无法继续和你在一起了。   宋端黯然。   “我刚才就和埃里弗说你醒了,他怎么还不过来,你晕倒他急得跟什么似的,你发烧的晚上他可是彻夜未眠,给你擦身降温。”雌父道。   “我刚刚买饭回来,埃里弗在走廊之外,我还以为埃里弗已经和你说过话了。”雄父接口道。   宋端把头偏向一边,望着窗外。   埃里弗早已不属于他,而他现在连埃里也失去了。   “雌父,你帮我转告埃里弗,他的离婚协议我会签的。”   “什么?!你们这是怎么回事?好好的离什么婚,是不是埃里弗做了对不起你的事,雌父帮你教训他!”刚才还软语的雌子瞬间怒发冲冠。   雄父安抚了他的伴侣,“孩子,当初是你选择的埃里弗,结婚离婚可不能这么儿戏。”   “雄父,埃里弗早已不爱我了。”宋端说着这句话,眼泪不受控制流了下来。   “啊?怎么可能?他半个月前还向我打听你喜欢什么,说要在你生日时给你个惊喜。”   “他有了别人,为了那个人他要和我离婚,连协议书都拟好了。”   雄父给他擦拭眼泪,浑然不知道要怎样安慰自家哭泣的孩子。在他的记忆里,宋端从小生活的无忧无虑,天真活泼,见了谁都不吝啬一番笑意。他和伴侣也尽力为他维持一个相对单纯的环境,只为了维护他的笑容。   “他总是避开我,每天都留在公司里,他不愿意和我说话,也不想和我笑。”   另一旁,门悄悄开了,埃里弗走了进来,而宋端并没有发现,依然说话。   雌父想要提醒宋端,却被雄父摆手阻挡了。   “他宁可在电话里和别人说话,也不愿意和我说一句话,晚上就是连在床上都不理我。”   “你从来没和我说过这些。”   独属于埃里弗的浑厚嗓音响起,熟悉的声音震得宋端一个激灵,他猛然坐起身,将手边抓得住的东西一股脑都砸向埃里弗。   “干嘛放他进来,他每天烦我烦得不行,”这句话是对父亲们说的,雌父雄父对视一眼,选择退出自家孩子的投掷半径之内。   “你走开啊,你还来看我干嘛,我宁可去死都不想看到你!”   他的雄主宁可联系保安也不让通知他,这让埃里弗很受伤。   宋端把旁边的水果砸完了,连百合花都从瓶子里抓出来砸了埃里弗西装上一身水,桌上的饭盒显然父亲还要吃,他犹豫着挪开了,选择纸抽砸出去。   那些东西乱七八糟,宋端都不知道自己丢出去的是什么,有个东西就在埃里弗手上划出一道红痕。   宋端知道,以自己雌君的身手躲开这些是小意思。   可是,可是。   看到他的手上的红痕渗出细细的血珠,心中更加气愤,坐起身把靠枕丢出去,不偏不倚,砸到了埃里弗的脸上。   “你躲啊,你干什么不躲啊,我砸中你弄伤你,你就有理由光明正大和我离婚了是吧?!”   宋端喊着,眼泪却不争气,流淌得更凶了。    第10章 第 10 章   宋端的喊声落下,房间里一片寂静。   雌父雄父看得出他们之间肯定有事,便悄悄退了出去,把空间留给这对夫夫。   埃里弗抱着靠枕,一步一步,走上前来,站到他床前。   “端,能不能告诉我,为什么你觉得我要离婚?”   宋端就像是个泄了气的皮球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,他眼角含着泪,嗫嚅道:“你还问我”   埃里弗叹了一口气,他的雄主的成年期来得比同龄人要早,17岁时还在上高中的年纪,宋端就提前进入成年期,而其他雄子都是在大学才会进入这个阶段。因此宋端刚刚高中毕业,他们就结婚了。   埃里弗比宋端大六岁,在同样17岁时埃里弗已经开始接手家中的产业了,他比同龄人更为成熟,面对年轻的雄主,便不自觉把他当成家里小辈一样疼哄。   埃里弗坐在床边,将靠枕放到他身后,“我只知道,一个月前你突然不愿意和我说话了,每天回家都很晚,偶尔你还没睡,想和你说两句话,你却不肯理我。”   “本来就是你,你把离婚协议都拿回来了,还背着我藏在书房里!”   “我在书房里从来没有放过别的文件,”埃里弗想着,翻出了终端,打开了他和下属的聊天记录,指着那张图片,哭笑不得道,“这是创意部为下一次宣传制作的备选方案之一,其中就有离婚协议模板,我在家里用书房的打印机印出来看看效果。”   宋端看到那张图片,心里坚定地念头突然动摇起来。   “真正的离婚协议书可没有彩虹色的,”埃里弗从网络上找出真正的离婚协议书,认真地看着宋端的眼睛,“我以前,现在,将来,都没有想过离婚,我绝不可能容许另一个人站在你身边。”   宋端的脸色红了起来,但他依然问着,“你身边那个总是围着你转的红头发的雄虫是谁?你半夜接到他的电话立刻就走,他是不是你喜欢成熟的类型?!”   “最近,我身边的雄虫只有一个,是你叔叔家的孩子,他今年毕业来这里实习。叔叔叮嘱我照看他。我和他只有工作上的事,没有任何其他时间的接触。”埃里弗说得认真。   宋端想了想,才从自家族谱角落里找到一个勉强能对得上号的影子。   “不管工作还是不工作,你都不许让他在你身边!”   “好,我回去就把他调到别人手下。但是,告诉我,我什么时候说喜欢成熟的人?”   宋端不想回答这个问题,涉及工作上的事情,他的雌君依然容忍他的无理取闹,这让他有点不好意思。   并且,他怎么好意思说,是自己网上搜索自家雌君名字时,看到了两年前的杂志专访。在记者询问埃里弗喜欢什么类型伴侣时,埃里弗说,喜欢成熟稳重,能够在事业上一起齐头并进的人。   宋端在家里看到这个信息,联想到他身边经常出现的成熟干练的红发雄子,埃里弗最近经常夜不归宿,还有后来看到的那张离婚协议,都让他以为是埃里弗另有他人。   一气之下,他就想约一个亚雌气气埃里弗。哪成想,自己在家里越想这事就越生气,决定先喝个酒一醉解千愁,结果却把自己送进了医院。   埃里弗搂住他的脖子,亲上他的唇,他的鬓发。   “端,无论你听到或看到什么,你要记得,我绝不可能离开你。”   同样,你也不要想丢下我。   “埃里弗,为什么结婚前你还会笑,和我在一起后,你却再也不笑了?”宋端埋在他怀里,小声地说。   明明原始世界的和埃里弗那么相似的埃里都很爱笑。   “我还未成年时就进了公司,不绷着脸镇不住他们,结果时间久了,都不太习惯笑了。和你相亲时,还是我雌父特意叮嘱我在家对着镜子练习的。”   宋端伸出两只手指,将他的嘴角向上拉,“以后多笑笑,再习惯回来好不好?”   “好。”   “端,我的声音像别人吗?”   “你的声音就是你自己的,从来不像别人。”   埃里弗嘴角上弯。   “你还是笑起来好看。”   埃里弗低头亲吻他。   埃里弗曾经心血来潮去他的学校里接他,正听到宋端和同学说起他们的婚姻,   “你不是说那个小明星是你的菜吗,怎么和一个商业人士结婚了,还是个走禁欲系的大叔?”   原来我已经老了吗?躲在拐角处的埃里弗摸着自己的脸。   “哪,哪有啦,”同行的同学这样说,宋端红了脸,急于摆脱这种尴尬情景,“他,他的声音,你没听过,他的声音和我喜欢的笑明星很像。”   “你就因为他声音好听娶了他?”   “你说呢?”听到朋友在揶揄自己,宋端有了底气,开始维护自己的伴侣,“除了声音,他笑起来很好看,做事很成熟,一切都超棒的。”   然而,在他说前半句时,埃里弗就已经离开了。   埃里弗回到车上,吩咐司机“回家。”   想了想,又道:“别和雄主说我来过。”   埃里弗不肯在床上激情时发出声音,无论宋端怎么哄他,求他,折磨他,威胁他,他在床上都一言不发。   每次看到年轻雄主生气的样子,他都会想,他不做任何人的替身。宋端怎样对他都可以,只要他眼里看着的人是他就好。   若这声音像别人,他就闭上嘴。   若他笑容像别人,他就敛起笑。   他不做别人的替身。   他要完完全全占有他的雄主。   不过,他从来没想道,自家雄主竟然会因为怀疑他另有别人而发怒。   那颗躁动久久不曾满足的心,终于为了这份已经确定的情感而安定下来。 第11章 番外:现代   经过雄父那句话,埃里弗为了宋端生日准备了半个月之久的惊喜这件事,就算是暴露了。   宋端每天自以为巧妙的试探,都架不住他家雌君嘴太严实,死活不肯告诉他。   尽管可以耐心等到他生日来临,但埃里弗越是搞得这样神秘,宋端的好奇心就越重。   在距离他生日的前两个晚上,直接就亲身上阵,穿着薄薄的真丝睡衣,点亮暧昧的粉红色灯,已经具有催情作用的熏香。   埃里弗到了家里,一看到自家雄主那副样子,就知道了他是什么打算。   宋端仗着雄性骨架小,身量轻,每次都爱借着身高差,依偎在埃里弗的怀里撒娇。   在宋端的认知里,世界都是围着他转的,尽管在原始世界里,为了生存不得不随着部落人员一起行动,但是既然换回了他的环境,那么一切就要随着他的意思来。   宋端并不是个合格的猎人,抵不住猎物就要自投罗网。   埃里弗很快就被柔软的伴侣(至少现在是)给哄得欲望上头,说什么就做什么。   “埃里弗,埃里弗,你告诉我你到底准备的是什么惊喜?”   宋端声音低低的,他明明知道埃里弗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一点。   埃里弗倒抽了一口气,身体已经被宋端的撩拨起了反应,偏偏雄子还只撩不上。   “雄主,没用的,你只需要耐心等到生日那天就好了。”   “生日早过晚过都是过,你为什么就不能早点告诉我呢?”宋端抱怨道,手上的动作却一刻没停。   埃里弗略显急色,靠着亲吻雄子细嫩的皮肤勉强压制身体里的火气,雄子却依然致力于点燃更多的火。   得,不制住这个放火的人,是控制不了身体里这股邪火。   埃里弗三两下就钳制了宋端的手,雄子的力气在面对雌子时可以说是没有反抗之力。   然而,这一举动却收获到自家雄主的泫然欲泣的责怪眼神。   行动先于理智,埃里弗先放开了雄子的手。   宋端顺势将雌君推倒在床上,埃里弗半推半就,对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了然于心。   亲吻如燧石相击,擦出了微弱星火。   抚慰如细水微流,柔而静默。   在暧昧的灯光之中,淡雅的熏香之下,两个身影合而为一。   其实,哪里有那么重的好奇心,不过是宋端与埃里弗调情的借口罢了。 第12章 番外:原始世界   蓝天白云,两三只飞鸟,在高空之上如黑点划过。   端觉得自己睡了很长很长一觉。   手中抓到什么东西,端拿到眼前,是一小把枯黄的草杆,他躺在一片枯草之上。   视线中进入了一个人影,他逆光而来,宛如神灵降临。   直到他走进,端以手遮挡光线,看清了来人。   “埃里~”   端就像以前每次见他狩猎回来时一样,张开双臂,索求拥抱。   埃里看到昏迷多日的端,睁大眼睛,丢下手里的猎物,飞奔过草铺前来。   “端,端,你终于醒了!”   埃里跪在地上,紧紧抱住自己的雄子。   “埃里,部落的其他人呢,我觉得自己睡了好久。”   端才醒来,无论身体还是语调都软软的,带着一点撒娇的味道。   埃里这才反应过来,向端解释这段时间以来的事情。   “所以你离开了咱们部落,向南走到了这里,还接受过一个外族人的帮助?”   埃里点头,他生怕端责怪自己擅自替他作出离开部落的决定。   “那个外族人长得好不好看?比我好看吗?你喜欢上他了吗?”   端一脸严肃。   “……啊?”埃里还等着端对他的审判,突然听到这种话,一时反应不过来。   “啊什么啊,你到底知不知道,在部落里有多少雄子明里暗里给过你暗示?”   端郁闷道,要不是埃里的眼里只看得进去他一个人,他不知道要面对多少觊觎埃里的人了。   埃里懵逼地摇头,“我已经不记得外族人长相了。”   “埃里,你以后不许看别人!”   端抓住他的肩膀。   埃里飞快点头,“你也不要,好不好?”   端点点头,亲他的嘴唇,“我十岁就答应你了。”   端撬开埃里的唇,与他亲吻着,。   “告诉你一个秘密,我已经度过成年期了。”   分开时,端悄悄附在埃里耳边说道。   他一醒来就感受到自己身体上的不同,联想起黎教导过的经验,他自然知道了这件事。   埃里这时才了悟,原来端的身体在由少年期向成年期过度,骤然生长要消耗的大量精力体力,身体自然产生了相应变化,因此才会导致了全身发热。   端的成年期来得不巧,恰好和感冒遇到了一起。如果不是埃里的阻止,恐怕端只能在那个冰冷的充满白骨的石窟里虚弱地醒来。   “埃里,我好像睡了很长一觉,在梦里看到了特别奇怪的地方,高大的白色洞穴,里面有人进进出出,还说着很古怪的话,我都听不懂。”   “你可能又去了俄瑞斯的神殿,见识到神灵。”   “有可能哎,我还在那里看到了和你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两个人。你说,是不是每一个地方,我们都会在一起。”   “当然,我们会一直在一起。”   “埃里,我想要你。”   端的手充满暗示地在埃里蜜色的上半身游走。   埃里更贴近了他,眼神专注,“我期待这一刻很久了。”   他们抱得近到不能再近,亲密的无法分离。   风吹拂着这片草原,草原鹿在夕阳下悠闲地啃噬麦草,灰毛的野兔依靠后爪站立,三瓣嘴和小鼻子一动一动,谨慎地盯着天空与平地上的天敌。狮子趴卧在自己的地盘上,尾巴如鞭,扑打蚊蝇,偶尔一爪子按住在自己身体上跑来跑去胡闹的两只幼狮。   在这片蓝天之下,远古虫族第一次开始了一雌一雄的独偶制尝试。   在一百年以后,虫星进入冰河时期,远古虫族纷纷南下走出他们的出生地,同他们的表亲,远古亚雌开始长达千年之久的战斗,最后大获全胜,并选择性留下了在现代社会称为“亚雌”这一性别的祖先。   (完) 作者有话要说:  远古虫族与远古亚雌的关系,类比于智人与尼安德特人的关系。前者是并存,后者是灭族。 虫族原始社会为私人设定,是《虫族之浪荡子》第23章所提到的拓展。 我一般写完都直接发,全文完修bug,然后再改完结,省的盗文网把我的初稿到处乱发= =